抢注与疫情相关的商标并非孤例。从2月初到3月底,国内已有多处申请人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地方。申请注册商标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依法打击涉疫情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加大对涉疫情商标注册申请管控力度。流行病,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制定《与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有关的人名、相关标志包括疫情病毒名称、疾病名称、疫情标志等的审查指南——相关药品、防护用品标志等与疫情有关的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明确表示,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一线医院的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舆论关注的焦点。 .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商标注册以外的其他申请人,易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钟南山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系统专家,2003年抗击非典先进人物,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申请人擅自申请将其姓名作为商标注册的,极易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随着媒体的不断报道,方舱医院已经成为公众耳熟能详的词汇。申请将“方仓”作为商标注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截至3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余件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下一步,将依法驳回进入审查阶段的受控商标。
恶意抢注涉疫商标,注册申请人及代理机构或面临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辉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在先申请”和“在先使用”的原则。 .被批准。因此,很多人或机构都“热衷于”抢注商标,有的是为了合法维权,有的是涉嫌恶意抢注。比如抢注李文亮、李兰娟、钟南山等知名人物的名字,就是恶意抢注。
“这种行为不可取。”李俊辉认为,一方面,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不会获得批准,如果被认定构成恶意抢注,将面临被处罚的风险,属于“火中取栗”。一个公益知名人物的名字,恶意抢注本身也会引起社会或公众的反感,相关申请者也是“得不偿失”。
李俊辉介绍,根据《商标法》,“不以使用为目的”、“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等诸多情形都可能构成恶意抢注。对于抢注名人姓名作为商标的做法,涉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可能造成公众认知混淆,可能因损害他人在先权利而不予注册。或不良影响。对于被认定构成恶意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均可依据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规范商标申请和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处罚。
关于对申请人的处罚,李俊辉介绍,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申请人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视情况而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代办机构,李俊辉介绍,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限期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下罚款,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